【导读】现行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890元/月,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跟缴费年限有关,根据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超过4年,每半年增加一个月,但每次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办理单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20-12333
【受理期限】:办理失业登记60日内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期限视参保时间而定)
广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在广州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从2018年5月1日起,失业人员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执行期5年。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
广州失业金具体办理
(一)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
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广州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广州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二)办理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提供原件),(是否需要盖章请以现场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2、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或有劳动争议情况的,《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有劳动争议的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单位失踪、注销的需提供单位失踪、注销证明(原件);
3、《就业创业证》电子件,(由社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向就业部门获取,如特殊情形无法获取的可由个人提供);
4、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广州市户籍选择不在广州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需提供原件);
8、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需提供原件);
9、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需提供原件),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期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地址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020) |
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 | 37690355 |
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越秀区德政中路龙腾里4号、10号 | 83813646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广东省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 | 12333 |
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 84398175 |
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 81806841 |
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18号 | 26090986 |
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 82493813 |
增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5楼 | 82642303 |
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 87965308 |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萝岗区香雪3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 | 82118456 |
内容扩展
一、我在广州工作5年了,现在失业可以拿失业保险金多少?
不是看你工作多久,是看你之前交了失业保险多久,交满4年,可以领4个月,超过4年,每半年增加一个月,如果你交满5年,就是可以领6个月,每个月的失业金按广州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的80%算,即每月1240元;
按照广东省的规定,除了失业金还有求职补贴,是按你的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15%算(注明:缴费工资可以把你每月扣的失业保险除0.005如果你的失业保险每月扣20元,那你的缴费工资就是4000元,假设你的缴费工资就是4000元,4000X15%=600,每月领取,不能超6个月。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对今后退休有影响吗?
您现在如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但中断的期限不计在内。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金,少缴对养老金会有一定影响,但不是很大。
三、广州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可以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不可以一次性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转载注明出处:https://guangzhou.chashebao.com/shiye/20498.html